《营养学报》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当前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女童议题,因为这个问题不仅是性别的问题[1]vii—10,也是未来可持续发展议题,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已经将妇女和女童赋权列为了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一。正如联合国所提倡的“不能让任何一个妇女和女童在发展中落下”[2]1,女童群体中一些女童所面临的多重弱势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对此问题,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中早已有所涉及,而此后联合国的一些相关报告也特别关注到国际范围内存在的部分女童陷于多重弱势的状况,造成其多重弱势的影响因素包括性别、地区、种族、家庭社会经济背景等 [3]1—5。
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数据,中国儿童人口有2.8亿,其中女童1.3亿,女童中农村女童所占比例较高(55.1%),[4]而在西部省份,儿童占本省总人口的比例也较大。[5]44—46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女童生存发展状况不断改善,与男童差距逐步缩小,彰显出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的伟大成就。然而,在整体状况较好的形势下,西部农村地区处境不利女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也值得人们关注,因为她们通常处于性别、城乡、地域以及传统“重男轻女”“男孩偏好”文化等多重因素的交叉重合影响中,因而她们也更容易处于弱势状态。相关研究揭示,留守女童[6]、农村贫困和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女童[7] [8] [9]在生存、营养健康及教育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妇女地位调查研究显示,女童群体内部存在分层,其中城乡、区域差异较为明显[10]741—794。对于女童状况的衡量,国际上通常运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规定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四大权利的实现状况作为主要指针,其中营养和受教育状况又通常被作为儿童生存发展极为重要的客观测量指标。
首先,儿童营养是儿童生存的核心要素,也是衡量整个人群营养状况的敏感指标,为此,女童生存相关研究也更多地关注其营养问题。几十年来中国儿童营养状况不断改善,据2012年国家卫生部《中国 0~6 岁儿童营养发展报告》,中国儿童生长发育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儿童平均生长水平已达到甚至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标准,接近西方发达国家同龄儿童平均水平。但同时,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亟待改善,营养不良即由于食物不足或食物质量差而发生的儿童蛋白质和能量营养低下现象有待进一步消除。[11]资料显示, 2009年农村留守儿童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均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约为非留守儿童的1.5倍,2006年卫生部调查显示,中、西部地区儿童低体重率和生长迟缓率约为东部地区的2~3 倍。[11]2015年农村儿童低体重率和生长迟缓率约为城市地区的3~4倍,而贫困地区农村又为一般农村的2倍。[12]有研究显示,少数民族儿童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分别为24.9%和12.1%,是汉族儿童的1.98倍和1.95倍。[13]此外,有研究揭示,儿童营养获得受性别影响,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一些农村地区男童在营养获取方面得到优先权,[14]50贫困地区女童摄入优质蛋白不足,其标准远低于中国营养学会的推荐量。[7]妇女地位调查也说明,相比城镇儿童和农村男童,农村女童营养可获得状况相对更差。[10]741—742
其次,受教育状况是衡量儿童生存发展的另一个关键指标。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教育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儿童受教育权受到高度重视,男女受教育差距明显缩小。《2015中国妇女儿童状况统计资料》显示,2015年已基本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女童教育相关目标,2014年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达9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2.6%。[15]29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检测报告显示,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性别差距由2010年的5.7缩小到2014年的3.9个百分点。[16]3据2015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2014年初中和高中在校生中的女生比例分别为46.7%和50%。[17]另据“六普”数据,2010年中国大致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6—17周岁在校女童占全体女童的比例为93.2%,与男童基本相等。[4]116妇女地位调查显示,10—17周岁女童的在校比例、学业表现与男童基本平等甚至有所超越,但同时也存在城乡和地域差异。[10]752—763其他研究发现,贫困家庭、西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女童的失学问题依然严重,成为基础教育不可小觑的难点和亟待突破的瓶颈。[8][9]
以上研究,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西部农村女童生存发展的一些相关问题。但到目前为止,以西部农村女童群体及其子群体为研究对象,从营养和受教育两方面的状况入手,系统、综合地分析城乡、地域和性别等因素对女童造成的叠加影响的研究还较少见,而基于大数据和定性研究结合的全面分析则更少。为此,本研究希望能在这方面有所突破。